转让北海市佳鑫小区Ⅱ型别墅
发布时间:Friday, May 11, 2018 点击数:5845
标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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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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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2018DG1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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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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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2018GD20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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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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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海市佳鑫小区Ⅱ型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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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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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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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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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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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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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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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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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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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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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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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佳鑫小区Ⅱ型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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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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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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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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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6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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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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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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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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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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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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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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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未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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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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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北房权证北(2012)字第063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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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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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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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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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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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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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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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银行、超市、医院,学校有幼儿园、小学等,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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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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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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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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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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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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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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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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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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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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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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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 受让方 不足(1)个,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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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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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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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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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房地产交易合同》,并于《房地产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在交易所为本次资产转让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购房资格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 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而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交易标的房产权属不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使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保证金及交易价款等不予退还,转让方及广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房产权属变更前及当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权属变更完成次月起房屋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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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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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资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房产未设定抵押,不涉及共有权利人,不存在优先受让权利人、不存在查封的限制措施。
2.标的资产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年限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3.标的资产成交后,转让方配合买受方办理产权过户。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谨慎抉择,一经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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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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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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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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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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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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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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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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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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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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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受让交易标的支付能力,受让交易标的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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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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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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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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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收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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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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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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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达帐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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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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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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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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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广州产权交易所,账号:0319 0141
40000013,开户行:民生银行广州羊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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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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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签署《房地产交易合同》。
2、该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受让方在签订《房地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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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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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委托方所有。
3、受让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房地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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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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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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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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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1000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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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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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阳石化分公司闲置房产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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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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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财务(201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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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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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2000022437109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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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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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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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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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产权交易所: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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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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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姐、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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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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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9160902、020-89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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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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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州交易所集团综合交易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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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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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z.gema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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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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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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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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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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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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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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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时,须自行在广交所官网进行实名注册,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在本项目下进行报名,同时上传下列有效附件(公告期截止日17时之前):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应上传:
1、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并压缩在一个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
3、关于受让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的《承诺书》。(附件1)
4、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上传: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并压缩在一个文件中)。
2、关于受让行为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限购政策的规定的《承诺书》(签字+手模)。(附件1)
3、广州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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