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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ERP2)
发布时间:Friday, July 5, 2019     点击数:5659

标的名称: 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ERP2)
项目编码: DSCQ20196bf31016580 挂牌价格(万元): 面议
价格说明: ——
首次挂牌公告期: 2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19-05-06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19-07-12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一、标的情况介绍

  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ERP2)是一套从德国进口的用于专业处理电子垃圾尤其是废弃电路板的环保设备。此设备精密度,处理能力与效果,自动化程度,先进性等都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是目前全球最先进的废弃电路板处理系统。ERP2通过破碎研磨、筛分、静电分选等工艺,能够最大程度地生产出达到市售纯度的金属,并尽可能地将生产成本降到最低。

  转让方:成都爱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发展区5期

二、标的设备清单

1. Pre-Shredder

前端破碎机(套) consisting of

Shredder 破碎机

Cartridge Dust Collector 筒式除尘器

Belt conveyor 传送带

Feeding chute 进料槽

Electric for pre-shredder 配套电器设备

2. Hammer mill with sieving and classification

锤式粉碎机(套) consisting of

Feeding Box with feeding belt 进料斗及传送带

Picking chute 分选槽

Belt conveyor 传送带

Feeding chute 进料槽

Hammer mill DHM 650/1000 锤式粉碎机

Sound protection cabin 隔音舱

Hydraulic unit 液压泵

Discharging chute 卸料槽

Zigzag classifier 锯齿形分选槽

Drum magnet separator 磁鼓分选机

Screening machine 网孔筛选机

Electric for Hammer Mill 配套电器设备

3.Multiconesifter with sieving machine,cyclone and bigbag-sacking

多锥筛选器(套) consisting of

Multiconesifter MKS 1500 多锥过滤器

Screening machine 筛选机

Cyclone HZK 1200 气旋除尘器

Air lock 空气开关

4.Baghouse for Hammer Mill

布袋除尘器(套) consisting of

Baghouse system 布袋除尘器

Ventilator 风机

Air lock 空气开关

5.Air jig

气压式跳汰机(套) consisting of

Silo with vibrating chute 震动加料舱

Belt conveyor 传送带

Air jig LTH 600 气压式跳汰机

Ventilator 风机

Vibrating filter 震动过滤器

Electric for Air jig 配套电器设备

6.HAMOS Electrostatic Separator

哈默斯静电分选器(套) consisting of

Silo with screw conveyor 进料筒仓(含螺旋进料管)

HAMOS corona roller separator KWS 1521-1 电晕滚筒分选器

screw conveyor 螺旋传送带

Ventilator 风机

Vibrating filter 震动过滤器

Electric for HAMOS Electrostatic Separator 配套电器设备

7.Screening machine

筛选器(套) consisting of

Silo with vibrating chute 震动加料舱

Belt conveyor 传送带

Vibrating feeder 震动进料槽

Screening machine 筛选机

Electric for Screening machine 配套电器设备

三、工艺说明及标的图片

       

前端破碎机 前端破碎Pre-Shredde  大块的废旧电气电子产品经过前端破碎后,其面积将减小到6平方厘米。


      

锤式粉碎机 研磨粉碎流程  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流程中,将原料预粉碎,以碰撞分离流程,将原料破碎分离为塑料、纤维和金属。在进入下一步流程之前,带磁性的铁金属将从原料中先分离出来。


 

跳汰分选机 分离塑料  第二阶段:研磨后的原料进入第二阶段,采用气流和重力分选把塑料从金属中分离出来。


 

筛选器 金属分类定标及筛选  之后,金属颗粒将按市售尺寸分类筛选,并按铜、白色金属及贵金属分类鉴别。


 

哈默斯静电分选器 金属分选  粉尘部分、纤维部分、塑料部分及金属部分都将通过静电分选的方式将其中的金属与非金属物质进行物理过程分离,最大程度提升金属的回收率。


        

气旋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                 筒式除尘器                 

无尘化工艺

整套生产线采用无尘化工艺。前端初碎阶段采用唐纳森筒式除尘器,后端粉碎筛分阶段配备气旋除尘系统以及布袋除尘器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所有粉尘直接进入密封吨袋和收集容器,确保处理过程零污染。

四、市场分析

   1.废旧电子电器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电子产业的飞速发展,电子产品不断除旧推新的前提下出现的。陈旧电子电器有价成分含量高,金属和塑料占电子电器废物总重的比例很高,并且除了普通金属外,还含有大量贵金属,稀有金属,可回收利用的潜在价值很大,可以喻为是一座期待“二次”开来的“矿山”,并且与传统的矿山相比,品位高,而且省去开采勘探,开采费用,加工成本低。

  在未来的十多年中, 家用电器和计算机的年成弃量有所波动,但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回收废电子电器废物不仅保护了环境,而且成本低,商机巨大。国内外各界也瞄准电子电器废物这个广阔的市场,积极参与到我国电子电器废物资源化领域中,欧洲、美国、日本,新加坡等著名的电子电器废物处理企业正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有些已经在国内建成投产,国内一些企业也在积极引进和研发先进的处理技术和回收管理经验。整体而言,虽然我国目前电子电器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相对比较落后,但发展潜力大,速度快。

  2.国家政策的支持

  对于废旧电子电器废物的回收利用,在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本》中的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第29条“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印刷电路板、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旧塑料、废棒胶、废弃油脂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与设备开发”的此条中,国家明确鼓励此项目的开展。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电子产从生产到回收进行了规定;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制订了《关于建立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体系工作方案》,组织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和再利用通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143号——关于加强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并正在组织制订《电子电器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3.目前四川地区的废旧电子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①家庭作坊式处理方式:采用手工或者依靠最简单的工具(改锥、钳子等)进行电子电器的拆解,人工将有价成分分类回收;或者采用简单酸溶或露天焚烧等落后方式回收高附加值组分。难以回收利用的剩余组分就随意堆放或抛弃污染环境。

  ②中等规模处理方式:有一些中等规模的企业,购买和安装了电子电器废物处置的主要设备设施,但是为节省资金,必要的污染防护措施不配套,在连续生产过程中也易造成二次污染。

  ③环保型处理方式:严格按照环保要求,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电子电器废物的资源化处理,加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都能得以合理处置。这种处理方式和设施在我国已经存在,比如南京金泽公司,新加城伟成工业有限公司在无锡投资建设的电子电器废物处理厂。但是,四川地区采用这种环保方式进行加工的工厂微乎其微。

  由此,四川地区的废物回收工厂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电于废物,急需建设一批符合国家产业的高科技环保型的废物回收工厂,并且收购成本低,市场存在巨大的空间,有着巨大的商业利益。运用此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废旧电子电器垃圾是非常必要的。

五、转让公告

  受委托,本所将于2019年5月6日10:00至2019年5月24日17:00,在第四产权平台(www.dscq.com)上,对以下资产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资产
标的名称: 成都爱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垃圾回收处理系统
挂牌底价:¥1500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二)、报名和保证金交纳
本所指定本项目交易和结算平台为“第四产权”(www.dscq.com)。请报名人登录第四产权进行注册及报名操作,点击“报名并提交保证金”,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本所指定的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11350000000599042
(三)、交易方式及结果确认
1、本公告报名期内,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协议转让的价格为挂牌底价。
2、本公告报名期内,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本所采用第四产权平台“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方式和时间由本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3、本公告报名期结束后,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转让方委托期限未结束的情况下,则本资产会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继续征集意向受让方。
(四)、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交易价款约定
1、受让方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交易价款的支付结算。
2、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向本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3、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8)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9)意向受让方不具有购买资格,或所在行业有投资限制,而来参加报名竞买的;
(10)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后,余额转为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向本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为最终成交价的3%。交易服务费优先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报名人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承诺书
注:报名所需填报资料请于“相关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及打印。
(六)、项目咨询及报名
张经理, 185 8183 0521
林经理, 182 8105 7621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6日

六、报名须知
(一)、本《报名须知》是依据本所相关交易规则、第四产权交易规则等制订,报名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报名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资产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本资产转让活动的各当事人须遵守本报名须知、第四产权公示的所有规则和协议。
(三)本次资产转让先进行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所会举行采用协议转让或者“集中竞价”方式确定最终的买受人。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制定后续交易方式和时间。
(四)、本资产所披露的图片、文字、视频等资料,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报名人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资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报名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报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本资产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所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亦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五)、确认受让方后,本所会组织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自行或者委托我所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所涉及的税费,以公告为准或咨询本所工作人员。
(六)、报名人应当遵守本报名须知,不得阻挠其他报名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凡发现报名及竞价活动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向第四产权平台举报。举报电话:028-64938844。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联系我所工作人员。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面议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承诺书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类资料:

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2)其他类:

受让申请书、受让承诺、承诺书

注:报名所需填报资料请于“相关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及打印。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资产的拆除、搬离、安装等操作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受让方须自行前往资产所在地完成拆除、搬离等操作。本所会在公告期结束后根据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况,针对性指定后续操作方式和时间。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2019-07-12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华夏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 11350000000599042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个周期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协议方式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网络报价
四、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张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8581830521
项目报名联系: 林雨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18281057621
五、交易须知
六、风险提示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藏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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