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呼和浩特市产权交易中心接受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内蒙古小肥羊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2.556%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内蒙古小肥羊肉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04月21日
注册地址:锡林郭勒盟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3430.77万元
经营范围:肉食品加工、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冷冻食品加工、销售;畜牧业养殖、饲草饲料加工、销售、进出口业务。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
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87.444%股权,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12.556%国有股权。
三、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转让方内部决策并经标的企业股东会决议通过,并已报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国农办[2009]137号文)。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根据内蒙古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内开会专审字[2010]第026号),截至2010年5月31日,内蒙古小肥羊肉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7,923,388.22元,负债总额为1,752,805.93元,所有者权益为106,170,582.29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4,431,158.12元,利润总额为-1,133,368.45元,净利润为-1,133,368.45元。
五、评估备案情况
根据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内弘资评报字[2010]第62号),截至2010年5月31日,内蒙古小肥羊肉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0,311,118.22元,负债总额为1,752,805.93元,净资产总额为108,558,312.29元,本次转让的12.556%国有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为1363.06万元。上述评估结果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文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批准内蒙古小肥羊肉业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方案的意见》(国农办函[2010]85号)同意并经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备案。
六、转让底价
本次标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363.07万元。
七、受让条件
1、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为国家或省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营业务与羊肉制品加工、销售相关且持续经营期限在5年以上,2009年末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3、受让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最近3年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的重大诉讼及法律纠纷。
4、本次股权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5、签订交易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6、标的企业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八、特别说明
如转让公告到期,标的没有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2010年11月19日开始,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进行延期。
九、登记及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统一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结算。
2、有意者请于2010年11月18日16:00前,按照标的转让底价的20%(即人民币273万元)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纳受让保证金(以到达中心账户时间为准),并到中心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3、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登记,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如有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保证金交纳后如协议成交,该认购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进入竞价环节,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无息退还保证金。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和经纪会员代理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挂牌期满后,经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审核,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该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2)挂牌期满后,通过交易程序确定的受让方,3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无故放弃交易的。
意向受让方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详情请登陆内蒙古产权交易网(www.nmcqjy.com)查询。
联系人:胡先生 尹女士 电话:0471—6927005
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7号诚信数码大厦10层1001室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