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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东安路南侧甲山信用社办公楼2-9层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Thursday, March 26, 2020     点击数:510


项目编号

GXFGCQ20-2

转让标的名称

桂林市东安路南侧甲山信用社办公楼2-9层整体转让

挂牌日期

2020326-202049

挂牌价格

人民币3500万元

受让保证金

人民币50万元


  

本次转让标的为桂林市东安路南侧甲山信用社办公楼2-9层,采用整体转让方式。土地使用权参考面积817.97 ㎡,地类(用途)商务金融用地,房产使用参考面积4121.72 ㎡,拥有参考面积318 ㎡独立停车场。

标的配套设施齐全,其中为一楼多间商铺,东、西两侧楼梯、电梯,以及停车场均属于本次转让范围;二、三楼为开放式设计,建筑面积约500 ㎡,现二楼在租餐饮企业,三楼在租某培训机构。四楼至九楼为在租酒店,共有标准客房106间,租期12年,已租赁6年。标的地理位置优越,相邻万象商业体,周边多所中小学,人口密度大,流动性强,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

标的详细信息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合法存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联合受让的,还应提供《合作协议书》;

6、决策部门关于同意受让资产的决议;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该文件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自然人合伙受让的,还应提供《合伙协议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授权委托书、竞买申请与承诺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手印(自然人)确认。

2、竞买人需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备查。



受让保证金

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号:8000  9800  3755  668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南湖支行

交纳时间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向交易所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交款用途上须注明:“GXFGCQ20-2保证金”)。

2、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所优先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南宁金融大厦二楼

项目负责人

韦女士

联系号码

0771-58373251807710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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