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顺海村新添大道65号第4—7层房产转让
发布时间:Monday, July 4, 2011 点击数:2147
项目简介 |
该建筑分新旧两栋楼房,其中旧楼已卖出(不属建设银行所有),新楼设计用途是用于汽车销售和维修的商用房,于2004年建成,总层数7层。1-3层抵押给某农信社,建筑面积2132.84平方米,法院已裁定抵债给某农信社,并已拍卖处置完毕; 4-7层抵押给乌当建行,建筑面积3498.6平方米,房产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工业出让地。2009年12月1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8)筑执字第168-3号执行裁定书,将该房产抵偿给建设银行。由于客观原因,至今该房产尚未过户至建设银行名下。
该房屋朝向坐北朝南,位于贵阳市新添大道旁,无围护墙体,所在楼栋基础配套设施基本具备,通路、通上下水、通电、通讯。建筑正立面落地玻窗,侧立面及北立面铝合金窗,第四层至第七层内墙面均贴瓷砖到顶,天棚均为轻钢龙骨石膏板,现部分已脱落。4-7层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具体房产情况:
所在楼层 |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设计用途 |
第四层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46号 |
钢混 |
470.44 |
商业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47号 |
钢混 |
404.21 |
商业 |
第五层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48号 |
钢混 |
470.44 |
商业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49号 |
钢混 |
404.21 |
商业 |
第六层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50号 |
钢混 |
470.44 |
商业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51号 |
钢混 |
404.21 |
商业 |
第七层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52号 |
钢混 |
470.44 |
商业 |
筑房权证乌当字第007053号 |
钢混 |
404.21 |
商业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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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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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土地使用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为贵阳高新开发区华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乌国用(2004)第0346号】,其中,地号为W-1-7-2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889.14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4年10月10日。
评估情况:
2008年9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两银行抵押物进行了评估,其中4-7层(3498.6平方米)估价1015.99万元,建面均价为2904元/平方米。当时评估按照工业用途进行评估。
2010年8月,建行委托贵州桑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4-7层抵押物再次进行评估,市场价值为人民币724.9万元。 |
瑕疵告知与风险提示 |
1、新旧两栋大楼(含两栋楼中间的空地)只办有一个土地证,土地使用权面积尚未分割;
2、抵押物依法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商用,但土地证书标明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如需变更土地用途,须按照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3、4-7层抵押物无独立通道,两种上楼方式为坡道和载车升降机,都要经过1-3层;
4、据了解,借款人自2007年起,拖欠拟处置抵押房产的房产税等税款约47万元,乌当区地税部门表示借款人目前经营不善,无力缴交税款,要求由接收并处置抵债资产的两家银行从处置款项中代借款人支付拖欠税款。关于借款人拖欠税费的承担主体问题,需待近期乌当区地税部门召集转让方商议后方能确定;
5、因该资产尚未过户到建行名下,在转让成交后须按规定先将资产过户到建行,再从建行名下过户至买受人。两次过户期间原资产所有人(借款人)应缴交的各项税费需买受人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原产权人拖欠的税费;
6、本标的严格按现状转让,投资人需到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相关情况,一旦提出受让申请,则视为对标的瑕疵与现状的充分了解及认可,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