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的为都匀进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成于2004年,框架结构,共十四层,其中一至三层为商业,四至十四层为住宅用房,住宅目前全部销售完毕并入住。所有标的成交后能实际交付。标的占用的土地面积为11519.8平方米,取得方式为出让,使用权证为:匀国用(2002)字第104号、匀国用(2002)字第121号、匀国用(2003)字第15号、黔南国用(2002)字第01110号、黔南国用(2002)字第01111号,有效期至2052年6月27日。该标的于2007年12月26日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24日下达(2007)黔高执字第36-1号民事裁定书,建行都匀城中支行取得上述抵押资产所有权,暂未办理权属过户手续,现证载使用权人仍为都匀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商业、住宅。
标的现剩余未处置资产面积10672.85平方米(该面积数据为抵债资产收取时依据图纸测绘面积,较评估报告所载面积少585.34平方米,资产实际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其中,人民广场地下商场(富万家超市)3697.26平方米,A区一层商业铺面(23间商铺)926.41平方米,C区一层商业铺面(41间商铺)1349.72平方米,B区二层商业铺面(电脑城)2259.23平方米,C区二层商业铺面(多伦多夜总会)2440.23平方米。各项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A区一层23间商铺
评估报告载建筑面积926.41平方米,评估单价为14212元/平方米,评估值1316.61万元。
标的均为单间,无租赁(租赁全部到期,已收回大部分,少量处于临时租赁中,部分标的存在原租赁人将2—3个小间隔墙打通成1个大间的情况)。该层层高约6米,过道地面有60CM*60CM的方块地砖。商铺均为玻璃推拉门,商铺内部由各经营户自行进行装修。标的租金有较大上调空间,以“香36”为例,单间层高6米,上面有隔层(实为两层),租约已结束,目前为临时租赁,租金为540元/月。在同一区域的商铺“香41”(权属为个人所有,面积约为香36的2倍),租金为:2000元/月。
(二)C区一层41间商铺
评估报告载建筑面积1349.72平方米,评估单价为9487元/平方米,评估值1280.48万元。
标的物理现状与A区无异,所有租赁已到期,绝大部分已收回,极少数商铺在临时租赁中。
(三)B区二层商业用房(电脑城)
评估报告载建筑面积2259.23平方米,评估单价为3760元/平方米,评估值849.47万元。单间,已装修,有租赁。
现整体出租经营电脑城(租期至2012年8月31日),现场无任何隔断区分,单间只在图纸上有所体现。层高约5.2米,吊顶后最低处净高约3.2米,一层有通道直接上到该层。
因“现代城”二层约有近500平方米的消防通道被占用作经营,消防已发整改通知,业主委员会也多次出面干预,被占用部分需恢复为消防通道,这将导致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法院裁定抵债时的面积及证载面积出现较大差异。
(四)C区二层商业用房(多伦多夜总会)
评估报告载建筑面积2440.23平方米,评估单价为3651元/平方米,评估值890.93万元。 已装修,无租赁。以前出租经营多伦多夜总会,合同已经于2009年11月到期。多伦多夜总会内部分为包房和咖啡大厅,其中包房墙面贴有墙纸,木制包门,木制吊顶,地面铺有地转,部分房间配有卫生间,咖啡厅地面铺有强化木地板,木制吊顶,临街面落地窗,墙面普通刷白。
(五)人民广场地下商场(富万家超市)
评估报告载建筑面积为4206.61平方米(实测面积3697.26平方米,最终以房管局办证面积为准),评估单价为3229元/平方米,评估值1358.31万元。简单装修,有租赁(租期至2015年11月30日)。
现该商场整体出租经营富万家购物广场,标的资产范围是该整体地下商场的2#、3#区建筑面积合计4206.61平方米(实测面积3697.26平方米,最终以房管局办证面积为准),并非负一层的全部,其中:2#区地面铺有20CM*20CM的方块地转。内部净高约4米,墙面普通刷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