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Wednesday, December 19, 2012 点击数:3302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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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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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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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12NM10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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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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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95.3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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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载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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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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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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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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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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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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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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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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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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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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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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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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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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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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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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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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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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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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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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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得耳布尔镇林业局劳动服务公司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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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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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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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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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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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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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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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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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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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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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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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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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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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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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89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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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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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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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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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口销售、矿产品开采(凭采矿许可证生产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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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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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人 其中: 在岗21人 离退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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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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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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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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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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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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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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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位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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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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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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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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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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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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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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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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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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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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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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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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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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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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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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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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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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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5.13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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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7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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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91.86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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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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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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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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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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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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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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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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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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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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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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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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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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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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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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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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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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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3.70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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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94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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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73.76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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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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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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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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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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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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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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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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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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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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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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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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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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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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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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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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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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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8
|
3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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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 资 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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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9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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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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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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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95.3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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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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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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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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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政策法规处(2012)森工法字第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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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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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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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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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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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评估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铅锌矿业权。至评估基准日,其矿山已完成地质勘查工作,2012年6月该矿业权属新立探转采项目,本次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按采矿权进行评估。2、探矿权证号:T15520080802013714,有效期至2014年8月29日。3、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国土资采划字[2012]0076号)批复2013年6月5日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4、标的企业其他评估、审计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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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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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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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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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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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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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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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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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牙克石市红旗西街木材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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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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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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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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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0000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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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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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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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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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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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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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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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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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90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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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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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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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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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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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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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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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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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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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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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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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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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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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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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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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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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批准文号:内国资产权字[20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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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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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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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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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95.39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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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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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要求: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本次转让标的可以一次性付款,同等价格条件下,一次性付款优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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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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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或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0日内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成交价款。
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后如协议成交,该认购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进入竞价环节,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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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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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境内的大型矿山或冶金行业企业法人。(从业人员≥1000人,营业收入≥40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连续三年盈利。(意向受让方需提供2010年、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2年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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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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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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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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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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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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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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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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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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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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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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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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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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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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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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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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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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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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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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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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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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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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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会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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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会员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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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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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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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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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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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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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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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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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6930553,1394891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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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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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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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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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692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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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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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1-692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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