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FY2013JY017
标的名称:昆明地铁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内平面广告8年特许经营权
公告日期: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24日
一、 出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
此次昆明地铁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内平面广告特许经营权出让的项目包含:昆明地铁车站出入口通道贴附式广告、出入口通道4封灯箱广告、通道大型广告灯箱,站厅12封灯箱、站厅超大型灯箱、楼梯楣头灯箱广告、楼梯楣头贴附式广告、站台轨行区12封灯箱广告。其中6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内平面广告约204个,1号线首期工程车站内平面广告约2190个,2号线首期工程车站内平面广告约1719个,具体广告位数量以项目成交后实际交付清单中列明的广告位数量为准。
二、经营权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挂牌价格:3.7亿元(此价格为八年经营权价格)
四、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额须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买,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额须为人民币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联合体另一家成员注册资本金须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注册资本为其他币种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竞买报名当日汇率进行折算。
2、竞买人(含联合体成员)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经营等内容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证》。
3、竞买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近三年(2010年1月至今)每年均具有类似平面广告媒体(指大型灯箱、公交汽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及机场等广告媒体)的经营经验和业绩,经营经验及业绩以竞买人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为依据,竞买人控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
4、竞买人(联合体牵头人)近两年度,每年广告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以上,竞买人控股公司的广告经营收入可一并计算在内。
5、竞买人(含联合体成员)近三年(2010年1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整套财务报表。连续三年财务情况均为盈利。
6、意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项目受让经营承诺书》、《项目竞买承诺书》《廉政承诺书》(详见竞买文件),如是联合体参与竞买,还需提交《联合体受让协议》。
7、于报名截止时前将交易保证金1500万元汇达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监管账户(户名: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昆明北辰支行,账号:531078214018170063278),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签署当日签订《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签署后30日内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五、竞买文件的获得
1、凡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到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208号中国•昆明泛亚产权交易中心)持下列证照及文件购买竞买文件:
(1)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联合体需提供所有成员经年检通过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联合体需提供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2、 竞买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5月24日止。
七、标的展示:以图片方式展示。
八、其他说明
1、标的以移交时实际情况进行出让,无权利瑕疵,无涉讼(仲裁)情况。
2、买、卖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交纳相关税、费。
3、标的价款支付方式具体以《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为准。
4、意向竞买人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委托方提供的《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
5、至公告截止日,经挂牌只征集到一个意向竞买人时,本次交易取消;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竞买人时,采取现场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格。
6、受让方不按规定签订《特许经营权出让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交易价款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再次交易差价的损失。
7、详情资料备查。
8、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公告委托方解释为准。
联系人:郝先生 周小姐
联系电话:0871-64127108 0871-65819180
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