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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宝日希勒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燃煤机组在建工程实物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Monday, November 11, 2013     点击数:2485

标的名称

内蒙古宝日希勒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00MW燃煤机组在建工程实物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SW2013FC0470324  (点击数:194 次)

转让申请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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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占有方名称

内蒙古宝日希勒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资产评估值

4,660.000000(万元) 

转让底价

4,800.000000(万元)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首次报价期

2013-11-05 09:30:00  2013-12-03 09:30:00  自然日  

限时报价期

180(秒) 


一、标的资产信息



 
 
 
 

名称

2×200MW燃煤机组在建工程 

坐落位置

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房产证号

 

目前用途

闲置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使用性质

 

交通状况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证号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土地类型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已用年限

 

是否共有产权

 

是否租赁

 

是否担保

 

税费承担等

 

其他事项说明

在建工程包括主厂房基础、部分场内外临时工程、物资库框架。 


二、标的转让内部审议及批准情况


内部决策文件

股东会决议 

批准文件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评估报告》中资产明细仅作为参考,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受让方在接到受让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转让方将另行选择受让人。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扣除产权交易有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3、由于项目只做基本维护,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标的交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1312216:00前(法定节假日除外)以到达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 转账  

保证事项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递送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4)受让方无故不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要求时间一次付清成交价款的。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交纳后如协议成交,在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后,该保证金折抵为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退还;如进入竞价环节,则转为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后,该保证金折抵为交易服务费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退还;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标的所占地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该建设用地批准使用期限自20046月至20066月止。本次转让不含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如需在现址继续使用,应另行根据国家及地方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费用。 2、标的现有建筑年久失修,转让方不负责其建筑质量的完好,受让方在拆除或维修中须自行进行质量鉴定和修理。转让方可以提供建(构)筑物的有关资料,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仅供受让方确认标的权属及对标的进行了解,但不作为应有质量的承诺或保证。 3、根据当地政府的批复文件(呼经开管发【2013136),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中燃煤系统、补给水系统、环保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尚未建设。 

其他附件

>>点击下载    网络动态报价须知

>>点击下载    动态报价指引

>>点击下载    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点击下载    授权委托书

>>点击下载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


四、联系方式


会员机构名称

L0012    内蒙古创富产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会员联系人

刘晓华 

会员联系电话

13848181884 

交易机构所属部门

交易一部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丽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471-69305531372204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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